第169章:一骑当千闯荆州_龙象演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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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:一骑当千闯荆州

  如果说火是万物智慧的开端,那么水便是世间生命的起源。

  虎国天下共有四大江,五大湖,而南原一域便独占有三江两湖,其中尤以荆州最为发达。

  世人皆知,西北常州是虎国天下间四通八达的腹地,而南原荆州则是虎国天下熙熙攘攘之源头。

  荆州是一个几乎到处都翻滚着水花的大州,南原的三江两湖,荆州一州便占尽了两江两湖。

  其中先有一道沧江如同天堑一般将南原分割开来。

  再有一道吮江如同大地之母,有密密麻麻的枝干分散出去,养育了土地上的无数子民。

  欲往京都,必过荆州。

  和黄华林交锋落幕后的江常胜已然来到这片令人流连忘返的地带。

  自打进入荆州境内之后,江常胜的心情就非常不错。

  以往在西北,经常不是黄土漫天就是穷山恶水,一下子到了这种温婉动人的景色里,不论是谁都会变得心态柔和起来。

  荆州实在是太美了,江常胜穿梭过水乡小镇,留恋过连襟小岛,处处皆为画。

  有好几次,他看着那美丽的景色搂着那小家碧玉的姑娘都有点舍不得走了。

  心里总是会忍不住感叹起来,荆州真是块宝地啊,随便拎出来一片地方都是颐养天年的好去处。

  俗话说得好,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这里的人们大多看起来都很年轻,很阳光,特别是姑娘们,一个个身段婀娜秀色可餐。

  此时此刻,一人,一马,一舟,还有一船夫,穿梭在秀丽的山水之间。

  躺在小舟上的江常胜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。

  江常胜现在的目的地是前往江城,只要到了江城,再过了沧江,后面基本的陆路基本就通畅无比了,可以很快的抵达京都,满打满算,不出两个月,江常胜就要去面对那座城里的人和事了。

  船夫一边摇着桨一边道,“公子,我看你应该是个读书人吧,你此行定是要去京都参加那文韬大比,武略大会吧。”

  江常胜道,“你怎么知道?”

  船夫一笑,“不瞒您说啊,我每天都要拉最少五个像公子你这样的人。”

  “这可不,再要不了多久就到了三年一次的天下比试了,那些年轻人现在都朝南原涌来了,我听说呐,在这比试当中不论文武,但凡能够排名进前百的人,都少不了封官大用。”

  “至于那些能进前十名的年轻人,更是不得了啊,那一个个,以后不是一朝大夫就是沙场大将。”

  江常胜笑道,“我就是个来南原随便溜达的,以前没见过世面,就想瞅瞅那坠月城究竟是个什么模样,这一路过来啊,天天听你们说什么天下比试,弄得我都有点心动了。”

  船夫连忙接话道,“公子啊,我一看您就是人中龙凤,到时候参加的话肯定能博得一番功名。”

  “哈哈,谢谢大爷抬举,希望到时候去了京都不要被人当乡巴佬笑话就好。”

  “对了,大爷,不是我说,您们这的景致是真的不错,要是老了能在这里待着,多舒服的一件事啊。”

  船夫听到这里叹了一口气。

  “山是好山,水是好水,就是匪祸扰人啊。”

  江常胜听到这里来了兴趣,一番交谈下来这才知道,此地名为松山界,境内方圆共占地二百里,而这一番奇山秀水之中,有一拨名叫连云寨的江湖势力盘踞在这里兴风作浪,成了一方土霸王。

  但凡是从这里过往的寻常船只,都得在他们的鼻息间生存,上缴规费。

  “大爷,官府难道不管吗?这么好的山山水水,竟然就这样被一个所谓的连云寨给霸占了?”

  船夫眉头紧皱道,“公子你有所不知啊,你也看见了,这片水域极广,到处都是山,可以说为他们提供了天然的保护伞,适合他们打游击战。”

  “官府不是不管,十几年了,多次派出官兵前来剿灭连云寨,但是连云寨很厉害,跟官府斗了十几年都没有被压住,官府他,他管不住啊!”

  “连云寨不仅组织严密战斗力强,还很聪明,后来还和官府还达成了协议。”

  “只要他们不弄出大动静伤及太多人的性命,官府就默认他们的存在。”

  船夫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。

  “唉,一来二去,现在的局面就是这样了,但凡是在这地界讨生活的人,都得过连云寨那一关。”

  江常胜听到这里沉吟了片刻。

  “大爷,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,看来这连云寨应该是有两把刷子的,这其中肯定跟官府的人也有很多利害关系,不然这么大的地界,这么好的山山水水,怎么可能会被匪徒歹人们所占领啊。”

  大爷听到这里不说话,只是叹气。

  江常胜心里很清楚,在虎国,但凡一个江湖门派或是恶势力想要长期发展下去,必然是要付出一些代价,或是遵守一定规矩的。

  所谓的规矩大多都和官府的利益息息相关。

  对于很多官员来说,他们比谁都需要江湖恶势力的存在,不仅仅是因为敛财或是办事,更多的则是为了成绩。

  举个例子,比如说每个地方的官府都有衙门,衙门自然少不了办案和破案,每一个当官的都要政绩,而政绩大多时候就是数字。

  如果一个官员拥有自己扶持的江湖门派或是人脉势力的话,他想升官,总是要比其他人更简单的。

  一件破不了的案子,他可以随便找个人顶包。

  上面派下来的一项政治任务,他可以通过一番阴谋阳谋的运作,分分钟给整一出好戏,做出成绩。

  当然,如果他需要的话,他更是会分分钟灭掉他自己扶持起来的江湖门派,只为了他的履历。

  对于一个合格的政治家来说,很多时候,他即使能杀一个人,能灭一个黑恶势力。但他并不会随便就杀了,更不会愣头青的只为了立功或是为了世界和平而奋斗。

  比如说李唐,那个其貌不扬和江常胜一起被列在天字号纨绔队列里的人。

  李唐就拥有他自己的‘秘密仓库’,拥有无数人的情报和机密。

  李唐如果只为了公平正义的话,他分分钟就可以让无数人叫苦连天战战兢兢。

  但他并不会,他只会在恰当的时间再拿出那些东西。

  或是为了人情与利益,或是为了成绩,或是为了反击或复仇。

  比如说哪一天忽然李唐自己要翻车了,被人曝光了一件头疼的事情成为众矢之的,这个时候,他就会从他那精心准备的无数炮弹中挑出一个不错的先扔出去。

  成功的把大众的视野先转移到那个炮弹身上,然后自己再进行一连串的运作解除危机。

  只要手上筹码足够,别说洗脱罪名,就算是黑的也能变成白的。

  在比如说虎国当今最红的艺星是谁?

  是名叫三个字的陈梨衣,现在的祁妙离陈梨衣还差了很多等级,陈梨衣可以说是红得发紫,能够使得虎国各地万人空巷,让当今虎国圣帝宋琛都赞不绝口。

  江常胜和李唐以前聊天的时候曾说过,当今虎国最强大的炮弹,莫过于她。

  如果能挖到她的一些事,或是掌控住她的把柄,然后利用来做掩人耳目的炮弹,肯定效果特别好。

  可惜了,那个女人据说滴水不漏,简直没有缝可以叮。

  话说回连云寨,江常胜有理由相信,连云寨肯定跟官府中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所以才能在这么好的地界上做土霸王。

  船夫大爷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眼睛一亮道,“对了,我想起来了!”

  “连云寨的头头是一个特别了不得人,是一个有名的女狠人。”

  江常胜一摸下巴兴趣弄浓厚起来。

  “姓倪名虹,人称黑寡妇,不到三十岁嫁过四次人,但凡娶他的男人,没有一个活过两年的。”

  “据说啊,这倪虹出生贫寒,但是一个出了名的尤物,十四岁的时候便已经亭亭玉立能让无数行人侧目,在这常出美女的诺大荆州里都算是顶尖大美人!”

  “人们都说她可有本事了,跟江城的那些达官权贵们搞的可有一套了。”

  “四次嫁人,嫁着嫁着就把自己嫁成了一方女强人,江城里有一个地下钱庄就是她开的,这连云寨说起来还是她第一任夫君给她的遗产呢。”

  “她十四岁那年被当时连云寨的老大看上了,直接掳走做了压寨夫人,咔嚓,刚嫁人还没三个月,那个老大就在跟官兵们的战斗中死了,你说绝不绝?”

  “照常理说吧,她一个弱女子,在那种狼窝里肯定是寸步难行,但是没人能想得到,她后来竟然完好无损地走出来了!”

  “这个倪虹最了不得的夫君就是她最后一个男人。”

  “我记得好像姓刘吧,反正是当时江城最年轻的明刺史,才二十四岁呢,就当上了一个郡的明刺史,你说说看,是不是很厉害?”

  江常胜听到这里点了点头。

  “结果你猜怎么着?倪虹嫁给那个刘刺史还不到一年半,刘刺史就在进京受封的路上,碰到江湖门派大混战,被波及了性命。”

  “当时这事可算是震惊了整个南原,一个大郡的明刺史遇害身亡,我的天吶,这可是真正的朝廷命官啊,那两个江湖门派分分钟就被灭了。”

  “唉…”

  江常胜忍不住张大了嘴巴。

  我滴乖乖,这也倒霉了吧,太毒了吧。

  “公子啊,我跟你说,现在整个郡里,倪虹这个黑寡妇那可是太有名了。”

  “这个女人是真的克夫啊,你说吧,她死了四个老公,却总能在风暴中平稳度过,还成了一方大名人,厉害啊。”

  江常胜点了点头。

  一个女人如果在这种际遇之中还能保持自己不倒,那么她的姿色,手腕,心术,为人处事,个人实力,肯定是不容小觑的。“公子啊,等你到了江城,说不定还能见到这黑寡妇呢。”

  江常胜笑了笑,“大爷,还有多久到江城啊?”

  “快了,再还有小半天就能上岸了。”

  和船夫胡诌了一会儿,江常胜休憩起来。

  “大爷,我眯一会儿,到江城了叫我啊。”

  “诶,好,您歇着。”

  两岸猿声啼不住,轻舟已过万重山。

  在这样的美丽风景之下,江常胜只觉得人生当该如此,怎一个惬意了得。

  只可惜连打个盹的功夫都没有,江常胜就被水面远方一阵杂乱的声音给吵醒了。

  江常胜乘坐的船儿本来一直是在平稳前行的,只见当下船夫脸色一变手法都有些不稳了,船身止不住的摇荡起来。

  人在水上不比人在陆地上,总是要缺乏安全感的。

  江常胜立刻坐直了身子,连站在船上的盛世都轻叫了两声,显然也是被突如其来的晃动给惊到了一分。

  还没等江常胜开口,船夫先压低了声音说道,“公子,别乱看,也别问,碰到连云寨的人了。”

  江常胜眉头一皱,忍不住转过头去定睛一看,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。

  往东八百米处的水面上,出现了一艘宽五米、长十米的黑色船只。

  船身线条硬朗,吃水较深,龙头极为霸气,船上桅杆高立,竖有一杆旗帜,旗子上勾勒着一个水兽模样的凶物。

  船头站着两个模样凶狠气机强大的刀斧手,都有着天启境一层的实力,模样挺威风。

  “公子,你也不想惹麻烦吧,一会儿他们问我收规费的时候,你低头不说话就行了,很简单就能过了,我每天都要跟他们打交道的。”

  江常胜点了点头,“明白,放心吧大爷,我不会给你惹麻烦的。”

  不一会儿,碧绿的水面上大小两船靠拢了。

  “扑通。”从黑船上跳下来了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。

  懒洋洋一声,“喂,交规费了。”

  船夫连忙点头哈腰地交出了些许钱财。

  汉子清点了钱数之后,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
  他忽的头一转,走到了江常胜的面前。

  此时的江常胜正低着头做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。

  为首汉子一脸的不屑和鄙夷,酸溜溜地说道,“这哪来的公子哥啊?”

  江常胜客气道,“回这位爷,小的西北人氏,要往京都去。”

  男人忽然眼睛一亮,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贝一样,两步走到了盛世的面前叫了起来,“哎呦,这马看起来不错啊,是你的?”

  低着头的江常胜眉头轻轻一皱,面不改色道,“嗯,是我的。”

  “啧啧啧,好马啊,怎么个价钱,我买了。”

  听到这句话的江常胜内心里满是冷笑。

  “回这位爷,这匹马陪小的很久了,有些感情了,卖不了,还望这位爷理解一下。”

  男人一声冷哼,满是趾高气扬的味道,“呦喝,我跟你提钱那是给你点面子懂吗?还跟我说不卖?”

  “你以为我真要跟你商量价钱?”

  “你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?”

  江常胜顿时脸色一阴正欲发作,但一想到船夫大爷一天挣钱也不容易,要是出了摩擦他肯定首当其冲是牺牲品,于是江常胜强忍着没有发作,“这位爷真对不住了,在下没有半分顶撞您的意思,更不敢拂了您的面子,只是这匹马确实跟我有了浓厚情谊,不能卖,还望这位爷饶了在下。”

  江常胜眼睛一转,“我身上还有五两银子,这里是四两,还请您拿去,就当小的请你喝茶,别跟小的一般见识。”

  江常胜的身上还有一百多两银子,当然不能全拿出来了,否则只会引起对方的贪得无厌,故意摆低姿态这样做只为尽快地把事平了。

  男人接过三两银子一笑道,“呦喝,还挺会来事的,嘴也甜,给我四两,你只留一两吗?那可真是对不住了啊,你现在肯定是要去江城吧,江城的东西可贵,到时候没钱花可别怪我啊。”

  江常胜可以清晰地感觉到,这个为首男人的气机是天启境七层,确实有张狂的资本,黑船上他的那些手下们个个一脸凶相,最差的也是地听境八层,这连云寨确实有些实力,就这么一条船上的人马,就堪比一些三流小门派。

  江常胜本以为说了好话,给了银子,这事应该算了。

  但为首大汉子前一秒还笑眯眯的,下一秒翻脸比翻书还快。

  “四两银子就想打发爷爷我?你把我当什么了?我缺这四两银子?”

  说完这句话他直接将银子摔在了江常胜身上,掉落在船。

  江常胜当场脸色就有些变了。

  船夫大爷连忙走上来小心说道,“这位爷,平时不是一直有规矩吗?只收规费,不问过路客人索要财物的吗?今天怎么…”

  男人听到船夫这句话当场就一脸暴怒。

  ‘啪’一耳光就甩在了船夫的脸上,“你算什么东西?有你说话的份?”

  “老子今天心情好,心情不好的话,别说规费,你这条船,他这条马还不都是老子的?”

  “就你他妈的屁话多是不?”

  船夫已经快五十岁的人了,被这一耳光抽的当场吐血掉了好几颗牙齿,倒在船上哆嗦着一脸惊恐。

  江常胜连忙扶起船夫,这一刻的江常胜实在是想召唤出铩羽箭将他的头穿一个窟窿,再以百岁荣华万代杀他个片甲不留。

  但是船夫大爷的一个动作让江常胜忍了。

  他轻轻地抓住了江常胜的手,眼睛里满是哀求之色在示意着。

  背后的男人一脸不耐烦道,“喂,小子,说说吧,你这匹马怎么卖?”

  “我这是给你机会,给你脸,你想清楚再回我。”

  盛世对于江常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  在他的眼里,就算是用这天底下最好的宝贝,最好的功法,最强大的史诗级神兵来换,自己也不会让出盛世。

  当初和陈尚山初次见面,连那个号称‘落凤’的一代传奇都想问自己要盛世,自己都顶住了压力没给,更别说这些连云寨的匪人了。

  在别人的眼里,盛世是传说中的神马,是一变麒麟二变真龙的神兽。

  而在江常胜的眼睛里,它是自己的朋友,是一个迄今为止陪自己走了一万三千多里路的哥们。

  多少个孤独的夜晚?自己和盛世相偎而眠。

  多少个寂寞的白日,自己和盛世侃侃而谈。

  盛世能听懂自己在说什么,自己能明白到盛世在想什么。

  这一万三千多里的泱泱路途,如果没有盛世,自己只凭着肉身之力,怎能越过那一座座高山,怎能走过那一片片辽阔草原。

  无数次风雨雷电之中,是谁带着江常胜寻找栖身之地?

  无数次饥寒交迫之中,又是为江常胜寻来甘瓜与露水?

  如果没有盛世屡次在危难紧急之中的挺身而出,自己恐怕早就魂归南山。

  有时候,盛世又像是一个爱耍脾气的孩子,像是自己的弟弟,总少不了自己的轻轻敲打或是柔声慰藉。

  盛世的名字是自己起的,现如今才三岁的它有在许多时候又像是自己的孩子。

  江常胜不是一个爱发誓的人,但他的心中早有了定数,倘若这世上谁想动盛世,就要先弄死自己!

  哪怕是苍天和青天的意志也不行!

  如若某日里,上天要绝盛世,那么自己就算拼了这一生造化,也要与天一试,逆天而行。

  为首汉子直接踢了江常胜一脚。

  “喂,愣着干嘛,想清楚没有,卖多少钱?快点,老子忙着呢。”

  背对着几人的江常胜脸色阴沉无比,杀机外泄站起身来。

  但是忽然听到盛世冲着自己轻叫了一声。

  江常胜听到了盛世的心声,它是在跟自己说,先把船夫大爷安顿好,自己可以先跟这拨人走,没事,等你。

  盛世的善解人意让江常胜的心顿时柔和了起来。

  无人可见,江常胜嘴角的那一撇似笑非笑。

  如果这个样子被李唐那胖子看到了,一定会搓着手暗自噤声。

  自打两人勾肩搭背起,江常胜每次这番脸色时,一定会有一个人最后哭爹喊娘地跪在地上。

  “这位爷,既然您这么喜欢这匹马,可以,我希望您可以好好待它,您开个价吧。”

  为首男子再次变脸,笑盈盈地说道,“想通了?”

  “想通了。”

  “算你识相。”

  “诺,地上这银子就是给你的价。”

  江常胜一低头,自己刚才那被扔在地上的四两银子闪闪发光,很是刺眼。

  “走咯。”

  为首汉子一拍盛世,盛世很自觉地跳上了大船。

  看着开始远去的盛世,江常胜像是变了一个人,再也不是那个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的书生了。

  眉如风,眸如雪。

  一双唇冷冷如百岁荣华之刀锋。

  身形挺拔,乍一看,如有万代之厚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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